关于 2021-2022 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16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教学部:


  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即将进入期末阶段,为保证期末正常的教学

秩序,使各项教学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期末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学期期末教学时间安排

1.全校上课至 2022 年 7 月 1 日(第 18 周星期五)结束。

2.各类考查课程请于 2022 年 7 月 1 日(第 18 周周五)以前结束并将考查试卷、学生成绩册报送各学院、教学部,并在 2022 年 7 月 8 日(第19 周周五)前按要求将考查成绩录入在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3.2022 年 7 月 2 日—7 月 8 日(第 18 周星期六至第 19 周星期五)全校期末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见《期末主要教学工作时间流程表》(附件1)。

凡不参加学校统一进行的期末考试,采用其它形式考试,需将考核方案经各学院(教学部)院长签字批准并报教务处审核。如采用机试需使用机房考试的课程,请提前与公共计算机教学部联系,由公共计算机教学部协调安排考试时间。

4.教务系统评教已经开通,各学院组织学生在本学期放假前完成评教

工作。

二、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科目

1.公共课考试原则上从 2022 年 7 月 2 日( 第 18 周星期六) 开始考试。

2.专业课均按照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要求安排考试。

(二)试卷命题、印制、保管及发放的组织工作

1.试卷命题试行试题库命题与成套试卷命题相结合

1)试题库命题要求

已建设好试题库的考试科目,专业课试卷命题人员由该专业教研室确

定(任课教师不参加承担课程的命题工作),公共课试卷命题人员由该课程承担单位负责,按考试命题有关规定拟出 2 套试卷。在本学期第 15 周星期五(6 月 10 日)之前将 2 套试卷的电子版、纸质版及《安顺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每套试卷对应一个命题审批表,每门课程共 2 个命题审批表),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交到教务处秦仕华处。

(2)成套试卷命题要求

每门考试课程由任课教师命制 10 套及以上试卷,各套试卷间的重复

率应小于 20%。在本学期第 15 周星期五(6 月 10 日)之前将 10 套试卷的电子版、纸质版及《安顺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审批表》(每套试卷对应一个命题审批表,每门课程共 10 个命题审批表),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交到教务处秦仕华处。

2.试卷模板要求:试卷必须统一用 16 开纸设置(卷头名称分别为“安

顺学院”),卷头字号宋体二号加黑,试卷一级栏目为宋体小四号加黑,内容文字为宋体五号,行距为固定值 18 磅,试卷页数原则上要调整为偶数页,上下页边距 1.8 厘米,左右页边距 1.8 厘米,试卷页码需标识清楚,试卷单页(1、3、5……)要设装订线,双页(2、4、6……)不设装订线,试卷编号为课程代码,制卷时填写,考生座号为考生考号(学号)后三位,由考生考试时填写。除有特殊要求需定制模板的课程外,全部统一采用安顺学院试卷模板(以 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模板[附件 2]为准)。

3.加强对课程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的审核。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

求,考核内容要覆盖教学大纲课程目标达成的基本内容,考察知识点应能有针对性地支撑课程目标。各学院(教学部)教学院长、教研室主任应严把试题质量关,避免出现试题数量较少或考核内容的广度、难度分布不合理的现象。命题样卷须打印成标准规格的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各学院(教学部)分管教学院长逐级签字审核。考试科目每套试卷尾页背面需清楚书写(铅笔):命题教师姓名、考试班级、人数、联系电话及试卷审核人等信息。

4.本学期实行交叉印制试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选派 4 名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本学期制卷工作,以及 1 名试卷保管人员和分管教学领导名单(含姓名及电话),在第 15 周星期五(6 月 10 日)前报教务处秦仕华。参加制卷人员按教务处发布的“印刷人员时间安排表”到教务处印制试卷、装订试卷,规范填写试卷袋相关信息,认真核对科目、份数,防止漏印、错印等;试卷保管人和分管领导做好期末试卷的保管与收发工作。

5.本学期实行交叉监考。考试前 30 分钟由监考教师到开课单位领取

试卷。各学院、教学部于 6 月 10 日前将本学院的试卷发放地点、发放人及联系电话报教务处(附件 9 )。

6.承担跨学院专业课程的教师,所命试卷须先经本学院院长审查签字

认可后再交到所上课学院。在出题过程中,如有开卷科目和几班共用同一试卷的科目,各学院要进行书面说明,避免出现“共用试卷”不同步开考、“开、闭卷出现同桌”等不规范的现象。

7.各学院、教学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安顺学

院课程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考试各环节及试题评分标准、参考答案等的保密工作。

(三) 考务安排

1.考务要求

1)考场设定的原则

考场由教务处组织各学院、教学部统一编制。特教楼考场容量为 50

人,博学楼 B 开头教室考场容量为 60 人,顺理楼和乐学楼考场容量为 35人,不得突破考场容量;本学期期末考试均按自然班安排考场,未经过教务处同意不得合班考试。

2)确定“考试科目”和“可监考教师”名单

各学院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确认本学期“考试科目”和“可监

考教师”名单。学校本学期实行交叉监考,由教务管理网络系统随机安排各考场监考教师(原则上本学院老师不监考本学院考生)。所有任课教师及业务属于本学院(教师岗位)的老师均有义务参加期末考试监考工作。

考试科目在确认时须在考试栏目上打上“√”确认,一定要避免出现漏选等现象。请各学院、教学部于 6 月 10 日( 第 15 周星期五)前将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可监考教师”名单确认完整(超过此时间系统无法再进行确认),并填写《安顺学院学期考试科目统计表》(附件 4)签字盖章交教务处秦仕华处备案,电子版请注明学院、教学部名称并发送到教务处邮箱1015321096@qq.com。

3)考场监考教师的人数

原则上 60 名学生以下的考场,每个考场 2 名监考教师;60 人以上、

80 人以下的考场,每个考场 3 名监考教师;80 人以上的考场,每个考场 4名监考教师。

4)各学院于 7 月 3 日(第 18 周星期日)前完成考试准备工作(考场卫生、贴考签等),考试期间各学院负责考场的考签出现问题请自行打印张贴。

5)各学院、教学部要利用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教师学习考务管理的

有关文件规定,并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2. 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必须按照《安顺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

职责。学生持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要求监考教师必须挂牌监考。

2)监考教师要根据监考的课程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分课程填写,

一式两份),本场考试结束后,由各学院、教学部主考签字后由开课学院装订试卷使用。如因《考场记录》没有认真填写,造成学生没有考试成绩、以及违纪作弊事件无法处理等,由监考教师和主考负责。

3)监考教师对于考试中出现的作弊、违纪等事件,要按《安顺学

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安顺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的要求,作好各种材料的收集和记录(包括有关证据、证明材料、询问笔录、考生检查认识等)。经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盖章后交教务处。

(四)成绩评定与试卷封装

1.评卷前要认真履行试卷交接手续,特别要注意检查和登记是否有学

生缺考。一旦出现学生没有考试成绩、而又没有该生缺考的记录,则由试卷交、接双方负责。

2.各学院、教学部应认真组织好本部门任课教师的阅卷工作,试卷的

评阅主要采取集中评阅和单独评阅两种形式。同一门课程有两名或两名以上任课教师的应尽可能采用集中流水评阅试卷的形式。

3.阅卷教师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认真负责,公正合理,防止宽严过

度,教师应以平时成绩和期末试卷成绩为依据计算学生最终成绩,不得随意加印象分。阅卷严谨、规范,提高评卷质量,要仔细核对卷面成绩,避免出现学生成绩错登、漏登现象。若出现漏评、错统错登或评卷不公现象,一经查实,作教学责任事故处理。阅卷教师应按要求对所改试卷签名,并填写“安顺学院阅卷记录表”(附件 5)并由教研室主任复核并签名。

4.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 3 日内完成评卷、登分任务,将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网络系统,并将经各学院(教学部)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的记分册交各学院、教学部教学秘书存档。未按时录入学生成绩影响到补考、学生评优等相关工作,将追究相关教师责任。为了学生各种评选公平,考核成绩的记载要按照“考查五级制、考试百分制”的要求分别填写(考查科目在备注栏填写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等五级),要求各教学单位在 2022 年 7 月 15 日(第 20 周星期五)前完成教务网络系统登录成绩。

5.阅卷评分登记后,每一位教师要做好成绩分析工作,以一个教学班

为单位填写《安顺学院试卷分析表》(附件 6),考核成绩统计应符合正态分布,对不合格率超过 30%的课程,各学院、教学部应当提出整改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6.学生成绩提交到教务系统后,因特殊原因确需修改的,需提交《学

生成绩修改登记表》(教务处网页下载),写明更改原因,经教师所在学院(教学部)院长(主任)、教务处领导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学籍科进行修改。

7.各学院、教学部教研室主任在阅卷结束后,应对本教研室负责的各

门考试课程试卷认真核查,检查试题水平和阅卷质量,并将抽查结果报告各学院、教学部主管领导。各学院、教学部主管领导至少要抽查本学院、教学部考试课程 20%的试卷,并于下学期第四周星期五前将抽查结果汇总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抽查。

8.学生考试课程考核资料要求用“安顺学院试卷装订专用封面”。学

期考试结束后,由各学院、教学部负责将学生试卷以班级为单位,与考试样卷、考试命题审批表、考场记录表、学生成绩登记册、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阅卷记录表、学生答卷等,一并装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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